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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研究中心、工作室的决定

作者:时间:2016-12-29点击数:

各分院(部)、处、室、中心:

随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,科学研究水平成为学院进一步发展的瓶颈。为此,学院拟启动研究中心、工作室建设工程,以项目为载体,加强专业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应用。在个人申报、分院遴选的基础上,学院讨论决定成立18个研究中心、43个工作室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
研究中心侧重于专业领域科研课题研究,紧跟行业动态,瞄准发展前沿,成为政府、行业企业的智库与咨询、服务中心,为行业企业提供解决方案。工作室侧重于技术推广与服务,紧跟行业动态,成为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基地,能面向学生、行业企业、社会开展技术服务与培训,在突出人才培养的同时,强化生产性与开放性,能为社会提供服务。

管理体制。研究中心、工作室实行两级管理,分院负责研究中心、工作室的建设、日常运行等工作,科研处、教务处代表学院进行业务指导,共同出台《研究中心、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》,加强对研究中心、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。

资金来源。目前,研究中心、工作室的资金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,分别是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资助经费、学徒制试点专项经费、教师实践锻炼专项经费、项目负责人申请的各级质量工程专项经费、科研经费,以及分院可支配的其他经费等。在运行的基础上,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,学院进一步设置专项经费支持。

教务处 科研处

2016年8月25日

附件1:研究中心名单

附件2:工作室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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